|
|
根除腐败需要体制改革
上海陈良宇案发生之后引起海内外的高度关注,腐败一直是中国领导层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之一,惩治腐败固然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拥护,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何反腐败工作没有能够遏制住腐败事件发生。在审视陈良宇案这样的腐败事件时,我们必须从体制改革的角度分析,杜绝腐败事件发生,将焦点聚集在具体的制度改革上将是中国政府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
陈良宇案明显属于地方第一执政长官腐败案,在中国政治体系内,第一执政长官对推动制度的执行运作起着关键作用。目前中国政治体制采用的是党管理干部和任用干部的体制。多年来,中国政府为杜绝腐败事件发生实施了许多干部管理条例,然而第一执政长官的监督形同虚设,党的纪律和条例都是自上而下执行,党内的纪律监督等机构往往又从属于地方领导,为此这涉及到权力制衡问题。
目前,地方第一执政长官和高级干部基本属于以自我管理为核心,上级监管为辅助的模式。而各级干部的任命主要是依靠上级领导的选用和委派,为此在地方管理中第一执政长官的权利无限放大,同时极易滋生地方领导层集体性腐败,在陈良宇案中已经有很多干部卷入到了腐败案中。一旦腐败是集体性的,地方政权就往往变成独立的腐败王国,地方官员动用各种资源来维持他们所建立的腐败王国,防止腐败行为曝光,为此惩治工作将异常困难,例如这次陈良宇案,实际上外界的传闻已经有多年,非中央政府的决心和干预决难达到这样的效果,但是这期间其行为造成的恶果和损失难以估量。
正因为腐败是制度环境造成的,遏制腐败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解决腐败问题必须通过制度改进而得到解决。我们分析认为中国官员的任用体制存在问题比较严重,官员需要向上级领导负责即可,而无需顾及更多地方百姓的呼声。这些年来,地方腐败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央政府疲于反腐败,但中国之大,中央政府依靠自身的能力,无法根除腐败事件,为此除了加强党内监督之外,借助社会力量和媒体反腐败是非常关键的,让社会民众参与地方建设,监督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解决腐败事件发生的最有效的方式。
社会反腐败的关键在于执政的透明化,透明政治是反腐败最有效的方法,而透明政治的关键在于民主监督,而司法独立非常关键,实际上在周正毅案发生时,陈良宇案就已经露出端倪,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可以凌驾于地方司法机构之上,陈良宇案没有及早的暴露和调查。
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处于一个转型期,腐败极易发生,如腐败不能得到整治,中国的转型将背负巨大的社会风险,建设防止腐败和反腐败的体系非常关键,而反腐败必须有社会公众和媒体的参与才能有效。为此我们建议中国政府改革省级第一执政长官的任用方式,采用中央政府指定两名以上的侯选人,通过施政报告进行竞选,由各地方的法定社会公众选民投票,选定本届省级最高行政长官,并由其组阁省级管理机构,最多连任两届。这样省级领导者经过中央政府的考核,并经过民众的选举产生,有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地方腐败事件可以更好的杜绝。司法和媒体的独立是抑制腐败事件发生的关键,而社会民众的参与是防止腐败的基础。
Back to top of page
|
|
最新电子资讯 |
|
|
选择往期刊号 |
|
|